相信不少同学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看到招聘方在“福利”栏里写的“五险一金”。只是,你了解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吗?都有什么用处?如何才能在找工作的时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什么是五险一金?是必须缴纳的吗?
“五险”是指社会保险,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五险一金都有什么用?、
l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16%,计入统筹账户,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领取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要求?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的多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l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1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享受医保待遇有哪些要求?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等,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封顶线由统筹地区根据政策确定。
l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行业基准费率一般在0.2%-1.9%之间,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划分,实行浮动费率机制。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要求?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l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1%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国务院规定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要求?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l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部分地区已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统一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1%,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政策确定。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要求?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发放天数按产假天数确定。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12个月,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l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一般不超过12%。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要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年限根据缴存年限、账户余额和当地政策确定。
其他保障性待遇你知道吗?
个人养老金
l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哪些人可以参加?
2022年11月25日,三部门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l如何缴费?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l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l采取递延纳税优惠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企业年金
l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企业缴费;(二)职工个人缴费;(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l企业年金如何缴费?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l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企业年金办法
长期护理险
l什么是长期护理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我国自2016年开始,在15个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逐步推开长期护理保险,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已经扩大到49个城市。
更多内容
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试点7年的“长护险”,如今怎样了?
补充医疗保险
l什么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可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通常来说,补充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之余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不同企业设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会有不同的规范和保障范围。
l部分地区相关政策规定
北京: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关于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云南:关于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江苏: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
四川:关于完善省本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职场新人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l试用期内要交社保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l员工能自愿弃缴社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l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有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l权益遭到侵害,如何寻求救济?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6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发生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